中国罕见病联盟公布第五批新增成员单位名单
罕见病联盟
近日,中国罕见病联盟公布了第五批新增成员单位名单。包括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福州儿童医院等共计6家医院,默沙东研发(中国)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共计23家企业,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,山西子爱公益中心等6家社会组织成为联盟新增成员单位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): 中国罕见病联盟入会申请流程 中国罕见病联盟是一个开放的平台,欢迎各界致力于推动罕见病事业发展,认同中国罕见病联盟的宗旨的单位
近日,中国罕见病联盟公布了第五批新增成员单位名单。包括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福州儿童医院等共计6家医院,默沙东研发(中国)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共计23家企业,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,山西子爱公益中心等6家社会组织成为联盟新增成员单位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):
中国罕见病联盟入会申请流程
中国罕见病联盟是一个开放的平台,欢迎各界致力于推动罕见病事业发展,认同中国罕见病联盟的宗旨的单位及个人自愿加入。
一、单位成员申请加入联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经国家行政机关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合法机构;
(二)具有一定罕见病诊治水平及诊治数量的医疗机构,或具备一定技术开发实力的科研机构、企业,以及患者组织及个人;
(三)积极参加联盟活动,自愿执行国家罕见病统一命名编码,积极使用国家罕见病注册登记系统和国家罕见病诊疗服务登记系统。
(四)积极配合联盟发起各项工作,共同推动罕见病诊疗水平的提升,推进罕见病药物可及性问题的解决。
(五)个人成员需对罕见病领域事业具备一定的热情及奉献精神。
二、 联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行使选举、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;
(二)共享资源和自主开展会员间合作发展的权利;
(三)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;
(四)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专业培训;
(五)同等条件下,优先获取联盟及其他成员的数据和最新研究成果;
(六)具有联盟工作的知情权、监督权,以及提出建议或批评的权利;
(七)自愿加入或退出的权利;
(八)联盟赋予的其他权利。
三、 联盟成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联盟章程,执行联盟决议;
(二)维护联盟声誉及联盟的合法权益;
(三)积极参加联盟活动,完成联盟分配的任务;
(四)联盟医院应开设罕见病门诊,并按照要求完成病例上报。
四、入会流程:
(一)填写入会申请表
(二)以单位名义申请加入需提交资质审核资料,包括:单位营业执照、单位简介、单位在罕见病领域的发展状况、联络人员联系方式
(三)以个人名义申请加入联盟,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
(四)将入会申请表及资质证明资料电子版发至联盟秘书处邮箱;纸质版资料盖章邮寄至联盟办公室;秘书处对单位资料进行审核、备案管理;
(五)联盟将在一个月内审核完资料,并发送联盟章程及年度工作计划,颁发证书。
五、 成员退出需向秘书处提交书面通知联盟。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。
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四号楼903室中国罕见病联盟
联系电话:010—65699659
电子邮箱:office@chard.org.cn